结婚后财产约定协议有效吗?


结婚后财产约定协议通常是有效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这就为婚后财产约定协议的有效性提供了法律依据。 从形式要件来讲,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的范围很广,根据《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它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也视为书面形式。而且协议要明确约定双方的财产范围,比如哪些是婚前财产,哪些是婚后所得财产,还要详细到房产地址、车辆品牌型号等具体情况;同时要清晰约定财产的归属方式,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以及在何种情况下财产的归属会发生变化。最后由双方签字确认。 从实质要件来说,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并且协议必须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不过,有些情况下协议可能无效或部分无效。比如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像约定逃避法定义务的条款;协议显失公平,导致一方当事人遭受重大损失;协议是在一方被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约定财产归子女但实际未履行赠与行为,不动产约定归属但未办理产权变更,以及约定谁提离婚谁无财产(限制离婚自由权)等,这些约定通常会被认定无效。总之,婚后财产约定协议的有效性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对协议效力存疑,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