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方婚前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算彩礼吗?

我是男方,在婚前为了让女朋友开心,送了她一些礼物。现在我们感情出了问题,可能要分开。我就想知道,我之前为了哄她开心送的这些东西,算不算是彩礼啊?以后万一涉及财产分割啥的,这方面也得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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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赠与
  • #彩礼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男方婚前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是否算彩礼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彩礼的定义。彩礼,在法律上一般是指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一方或其家庭成员给付另一方的大额财物或财产性权益。它具有特定的目的性和习俗性。 判断男方婚前为取悦对方的赠与是否算彩礼,关键在于看这种赠与是否具有彩礼的特性。如果男方的赠与只是单纯为了表达爱意、增进感情,而并非以结婚为特定目的,通常不能认定为彩礼。例如,男方在情人节、女方生日等特殊日子送的鲜花、首饰、衣服等礼物,这些往往是基于情感表达而给予的,没有附带结婚的条件,就不属于彩礼范畴。 从法律依据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这里明确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彩礼是具有特定目的和习俗性质的财物。 对于婚前为取悦对方的赠与,由于其缺乏以结婚为目的这一关键要素,所以不适用彩礼返还的相关规定。即使双方最终没有结婚或者离婚,赠与方一般也不能要求对方返还这些赠与物。但如果赠与的财物价值巨大,且赠与行为与结婚的预期有较为紧密的联系,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证据来综合判断是否属于彩礼。比如,男方在双方已经确定结婚日期、开始筹备婚礼的阶段,为取悦女方赠送了一辆豪车,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会被认定与结婚有密切关联,有被认定为彩礼的可能性。 总之,男方婚前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通常不算彩礼,但具体情况需要结合赠与的目的、财物的价值、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保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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