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最近在考虑买房结婚,我自己付首付,婚后打算和另一半一起还贷,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房子属不属于共同财产。主要是担心万一以后婚姻出现问题,财产分割会有纠纷,想提前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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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这种情况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那么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这是因为虽然房子是婚前一方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行为使得房产的价值有了增加,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还贷的钱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部分对应的房产价值也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其次,如果一方父母在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这是基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意愿,不想因为子女的婚姻变动而使财产分配产生变化。 然后,登记前双方父母买的房子,在双方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这体现了公平原则,按照双方家庭对购房的贡献来分配房产。 最后,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但是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这种情况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双方共同对房产进行了登记,视为对房产共同所有的一种约定。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简单说就是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夫妻通过劳动等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动产: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像土地、房屋等都属于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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