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的房子是不是共同财产?
我和另一半准备结婚,我婚前按揭买了套房子,现在担心婚后这房子会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婚前按揭房的具体规定,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房子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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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一般情况来讲,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且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该房屋通常被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在婚前就已经与开发商建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在付清首付款并办理完相关贷款手续后,从法律意义上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只是由于贷款而在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限制了所有权的部分行使,但不影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然而,对于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屋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外,如果是双方婚前共同按揭贷款购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婚前一方按揭的房屋,那么该房屋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行为是双方共同参与或者婚后共同投入资金,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条件。 总之,婚前按揭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购房情况、付款情况以及双方的约定等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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