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送养收取两万多营养费是否合法?
我家里亲戚因为一些困难,私下把孩子送养给别人了,对方给了两万多营养费。我有点担心这样做合不合法,不知道这种私下送养还收营养费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呢?
展开


在我国,送养孩子这件事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私下送养并收取营养费的行为可能存在合法性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正常合法的送养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同时,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这就意味着,送养和收养都需要走正规的法律流程,要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并且整个过程要基于双方自愿,还要考虑被收养人的意愿。而对于收取营养费的情况,如果仅仅是以营养费的名义,但实际上存在借送养之名进行买卖儿童的行为,那这就触犯了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里所指的拐卖行为包括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拐卖儿童,不仅仅看是否收取费用,还要综合考虑送养的动机、背景以及费用的性质和数额等多方面因素。如果送养家庭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收养方给予一定合理的经济帮助,且该帮助并非以买卖儿童为目的,数额也在合理范围内,可能不构成犯罪。但收取两万多营养费是否合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这个数额明显超出了正常的营养费用范围,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是买卖儿童的交易行为。所以,私下送养并收取两万多营养费的行为,很可能是不合法的,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风险,送养和收养都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