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送给别人抚养需要给钱吗?
我家里因为经济条件实在困难,没办法抚养孩子,想把孩子送给别人抚养。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给对方钱啊?要是给的话,给多少合适呢?不给又会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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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送给别人抚养是否要给钱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合法的收养和买卖儿童的区别。合法的收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的,该法典的婚姻家庭编对收养关系有详细规定。如果是基于合法的收养程序,送养人将孩子送养给收养人,是不应该存在金钱交易的。送养人、收养人都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收养主要是为了给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而不是一种商业行为。比如,收养人有能力、有意愿收养孩子,送养人出于自身无法抚养等正当理由送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这里面不涉及送养人给收养人钱或者收养人给送养人钱的情况。 然而,如果存在以送养孩子为名,实际上进行金钱交易,那就可能涉嫌买卖儿童,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特定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里的拐卖儿童就包括了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情况。所以,绝对不能把送养孩子当成赚钱或者花钱的途径。 如果送养人因为自身经济困难等原因,收养人出于帮助送养人的目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这也需要有明确的性质界定,不能被认定为买卖儿童的交易款项,并且这种帮助应该是合理、合法、自愿的,不能以此为条件来促成送养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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