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不是可以不用坐牢?
我因为一些事可能面临判刑,听说有缓刑这回事,不太明白缓刑到底啥意思。是判了缓刑就完全不用去坐牢了吗?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看看自己的情况有没有可能适用缓刑,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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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给犯罪的人一个考验期,如果在这个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来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需要遵守相关规定,比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等。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遵守了规定,没有出现撤销缓刑的情形,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这种情况下就不用去坐牢了。 但是,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这时候就需要去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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