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获得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伴侣已经分居一段时间了,在这期间我自己努力工作赚了些钱。现在我有点担心,不知道分居后我自己挣的这些财产,还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万一以后和伴侣有财产方面的纠纷就麻烦了,所以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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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分居后获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双方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依法解除或一方死亡为止的这段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里的关键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居并不等同于婚姻关系的解除,只要夫妻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经过法院判决离婚,那么他们就仍然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一般情况下,分居后一方获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对财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比如约定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这种情况下,按照约定执行,分居后获得的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某笔财产是其个人财产转化而来,或者是基于个人的特定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比如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依照法律规定,这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便在分居期间获得,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分居后获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或能证明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除外。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财产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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