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领证后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配偶领证后打算买房,但是不太清楚这个房子在法律上的归属问题。我们是用婚后的收入付的首付,双方也都参与了还贷。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是不是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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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夫妻领证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 首先,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讲,夫妻领证意味着双方建立了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经济利益在法律上是紧密相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领证后买房,通常是用夫妻共同的收入来支付房款,这种情况下购买的房屋就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夫妻双方在买房时有明确的书面约定,约定该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再比如,购房资金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能够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购房款来源于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总之,判断夫妻领证后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关键是看购房资金的来源以及夫妻双方是否有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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