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爱人婚后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登记了我们两人名字。我想知道这房产证上的房子是不是就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了呢?如果是一方婚前买的房,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又算不算共同财产?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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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本身只是房屋所有权的一种书面凭证,而判断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要看房屋购买的时间、出资情况等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若无特别约定,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婚后用共同的收入购买住房,即便房产证只写了一方名字,这房子依然是夫妻二人共有的。 要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了房屋,并且已经付清全部房款,房产证也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一般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就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此外,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房产证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没有特别约定,那么男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对房子享有相应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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