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倒闭后真的不用负责吗?
最近关注到一些地产开发公司倒闭的情况,担心自己买的房子受影响,也想知道这些公司倒闭后是不是就不用承担责任了,比如对购房者、施工方、供应商等的责任,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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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倒闭后是需要负责的,并非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从对购房者的责任来看,若开发商未能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正常交付房屋,购房者有权依据实际受损程度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例如,合同约定2024年12月交房,但开发商倒闭无法交房,购房者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如租房费用等,可以要求赔偿。 在债务清偿方面,对于那些尚未得到清偿的债务,例如工程欠款、银行贷款等,都必须依照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清算并予以偿还。比如开发商欠施工方工程款,在破产时需要依法进行清偿。 员工安置方面,开发商倒闭也需要妥善安置员工,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补偿等。 同时,在破产程序进行期间,若发现开发商曾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比如非法集资、虚假宣传等等,那么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例如,开发商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购房者购房,在破产时可能会被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民法典》第七十二条也对相关内容有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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