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公公赠予给老公的财产,跟我有关系吗?
我和老公结婚后,公公家房子拆迁,公公赠予老公一套房子。现在我心里有些没底,不知道这套房子我有没有份。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具体要怎么判断我有没有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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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拆迁时公公赠予给老公的财产与你是否有关系,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分析,具体如下: **一、若公公明确表示是对老公个人的赠予** 如果公公在赠予财产时,明确说明该财产是赠予老公个人的,比如通过书面赠予协议或者其他明确的表示方式,表明此财产只归老公一人所有,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该赠予财产就属于老公的个人财产,与你无关。 **二、若公公没有明确表示是对老公个人的赠予**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的赠与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如果公公没有特别指明是赠予老公个人的,那么该赠予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你对此享有相应的权益。 **三、关于赠予财产的过户形式的影响** 若以赠与之方式转让给丈夫且登记于丈夫个人名义之下,此财产即成为公婆对丈夫的个人赠予(前提是有明确的个人赠予意思表示);而如果采取买卖的形式予以过户,则该财产通常将被视为夫妇共有之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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