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高空坠物物业需要负责吗?
我住在一个小区里,最近小区里发生了高空坠物事件,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大家都人心惶惶的。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小区物业需不需要负责呢?是完全不用管,还是也要承担一定责任?想具体了解下这方面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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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内发生高空坠物事件,物业是否负责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一般来说,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也就是说,如果能找到直接抛物的人,那么由这个人承担责任;要是找不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要进行补偿 。 但是,如果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坠物情形的发生,根据《民法典》规定,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比如物业没有在小区明显位置张贴关于禁止高空抛物的警示标识,或者对小区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像外墙、窗户等可能引发高空坠物的地方)没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等情况,物业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在小区高空坠物事件中,物业正常情况下不需要直接承担责任,但如果没有履行好相关安全保障义务,就要承担未履行义务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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