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灵活就业社保转移有没有必要?
我之前在省内A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交社保,现在到省内B市工作了,也打算继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我不太清楚把之前A市的社保转移到B市有没有必要,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情况,希望有人能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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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灵活就业社保转移是否有必要,需要结合自身情况来判断。 从养老金待遇角度来看,社保转移是有必要的。养老金待遇与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有关,办理社保转移可以将之前在不同地区缴纳的社保年限累计起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不办理转移,各地的缴费年限无法累计计算,可能会影响到是否能满足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或者影响养老金的待遇水平。比如你在A市交了5年社保,在B市交了10年社保,只有办理转移后,累计缴费年限才能达到15年。 从医保待遇方面考虑,也是有一定必要的。办理社保转移后,医保的缴费年限同样可以累计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且转移后,在B市就医结算会更加方便,避免异地就医报销的繁琐流程。 然而,若你在省内多地参保,但缴费时间都不长,未来还不确定在哪里退休,那么暂时不转移也是可以的。你可以等确定了退休地后,再将各地的社保统一转移到退休地。这样可以避免多次转移带来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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