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跨省去当地的派出所传唤是不是很严重?

我被外地派出所传唤了,要我去当地配合调查。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为啥会这样。想问下这种跨省去当地派出所被传唤,是不是意味着事情很严重啊,会不会直接就被抓起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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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传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跨省去当地派出所被传唤不一定代表事情很严重。传唤在法律上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派出所跨省去当地传唤,有可能只是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案件相关情况,获取更多线索。传唤本身只是一种调查手段,并非对当事人的一种处罚或定罪。当事人被传唤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相关事实即可。当然,如果经调查发现当事人确实存在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就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但不能仅仅因为是跨省去当地派出所传唤,就认定事情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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