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房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一回事吗?

我买房子签了购房合同,想知道从法律上讲,合同签了是不是就代表它成立且生效了呢?购房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呀?我不太清楚这两者的区别,想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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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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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并不是一回事,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看看购房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通俗来讲,就是双方就购房这件事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比如购房者和开发商就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协商好了,并且在合同上签了字或者盖了章,这时候购房合同就成立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而合同的生效,则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产生了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条件或者生效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简单来说,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但成立的合同不一定就生效。例如,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那么即使合同成立了,也是无效的。又或者合同约定了以办理某种手续为生效条件,在手续未办理完成前,合同虽然成立但未生效。所以,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不仅要关注合同是否成立,还要了解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时间,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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