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我家企业平时很少有应税行为,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企业算不算一般纳税人。也不知道判断标准是什么,是只要不常发生应税行为就不是一般纳税人,还是有其他规定呢?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纳税身份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税收相关法律体系里,判断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理解一般纳税人的概念。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而小规模纳税人则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这里所说的会计核算不健全,通俗来讲就是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对于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同时,根据相关政策,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非企业性单位、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也就是说,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并非绝对不能成为一般纳税人,如果这类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即便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也可以主动申请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所以,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不一定是一般纳税人,它们既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也可以在满足条件时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合理选择纳税身份。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