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二次住院是否还要再次备案?
我之前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去外地看病了一次。现在需要第二次住院治疗,不知道还需不需要再去做一次备案,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怕没备案影响报销,想问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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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就医时,二次住院是否需要再次备案,不能一概而论,这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一般而言,短期的异地就医情况,如果是在之前备案的有效期内二次住院,通常是不需要再次备案的。这里所说的短期异地就医,比如是因为出差、旅游期间突发疾病需要在异地就医,或者是去外地短期居住期间看病就医等情况。依据《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只要在备案时所确定的有效期内,在同一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再次住院,无需重复备案。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减少不必要的手续。 然而,对于长期异地就医的人员,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长期异地就医一般指的是参保人长期在外地居住、工作等情况。部分地区规定,如果距离首次备案时间间隔较长,或者就医情况有了较大变化,二次住院时就可能需要再次备案。这是因为长期异地就医人员的情况可能随着时间推移发生改变,再次备案可以保证医保部门及时掌握准确的就医信息,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如果不清楚当地具体的政策,参保人员可以拨打当地的医保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也可以前往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了解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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