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动产是登记生效吗?

我买了套房子,签了购房合同,但还没去办不动产登记。我听说不动产得登记才生效,可我不太明白这是啥意思。是不是没登记,我这房子就不算我的呀?我想知道不动产到底是不是登记才生效,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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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是否登记生效,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 一般原则:登记生效 在我国,不动产的物权变动通常采用登记生效主义。这意味着,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过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所说的不动产,常见的包括房屋、土地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例如,当你购买一套房屋时,仅仅签订购房合同是不够的。只有在完成不动产登记,将房屋的所有权变更到你的名下后,你才真正成为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在未登记之前,虽然你和卖方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你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卖方履行义务,但从物权的角度来看,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给你。如果卖方将房屋又卖给了第三人,并且第三人完成了登记,那么第三人将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你只能依据合同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 ### 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 虽然登记生效是一般原则,但法律也规定了一些不需要登记就生效的特殊情况。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而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比如,法院判决将某套房屋的所有权归你所有,那么从判决生效时起,你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无需再进行登记。不过,当你要处分该房屋时,比如将其转让给他人,在处分之前应当先进行登记。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假如你的父母去世,你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了他们名下的房屋,那么从你父母去世这个继承开始的时间点起,你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不需要等到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才拥有该物权。同样,在你要处分该房屋时,需要先进行登记。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例如,你自己合法建造了一栋房屋,那么在房屋建造完成这个事实行为成就时,你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在你将该房屋进行转让、抵押等处分时,还是需要先办理不动产登记。 综上所述,不动产一般是登记生效,但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在实际生活中,涉及不动产的交易和物权变动时,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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