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货物不承认属于诈骗犯吗?
我给对方发了一批货物,对方收到后却不承认,我想把货物要回来或者让对方付款。我不太懂法律,不知道对方这种行为算不算诈骗,能不能按诈骗来追究对方责任,所以想问问收到货物不承认属不属于诈骗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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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有人通过欺骗的手段,把别人的东西弄到手,据为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收到货物不承认这种情况,不一定就构成诈骗罪。判断是否构成诈骗,关键要看对方是不是一开始就有非法占有货物的目的。如果对方在交易过程中,一开始就打算骗你的货物,用虚假理由让你发货,收到后又不承认,那可能就涉嫌诈骗。比如,对方根本没有支付货款的能力,却编造谎言让你把货物发过去,这就很可能构成诈骗。 但要是对方是因为一些纠纷,比如对货物质量有异议,或者双方沟通出现问题,才不承认收到货物,那就不一定是诈骗。这种情况更可能属于民事纠纷,你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货款或者返还货物。 所以,收到货物不承认不一定就是诈骗犯,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觉得对方可能构成诈骗,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让他们来调查。要是属于民事纠纷,你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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