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犯是否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再犯指的是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再次实施犯罪的情形。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犯了一次罪后,又犯了新的罪。关于再犯是否为法定量刑情节,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法定量刑情节的概念。法定量刑情节是指刑法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各种事实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很多量刑情节都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就像尺子一样,法官在给罪犯量刑的时候要依据这些来操作。 在再犯的情形中,累犯是再犯里比较特殊且重要的一种情况,而且累犯属于法定量刑情节。累犯又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一般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之前犯了罪,坐完牢出来五年内又犯了一个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那法官在判刑的时候就要在正常量刑的基础上判得更重一些。 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了特别累犯的处罚原则,同样也是应当从重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涉及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这类严重犯罪的再犯行为的严厉态度。 然而,并非所有的再犯都能构成累犯,对于那些不构成累犯的再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从重处罚。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再犯不属于法定量刑情节。不过,虽然不是法定量刑情节,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在量刑时通常也会酌情考虑犯罪人的再犯情况,因为再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可能更大。比如,一个人多次实施轻微盗窃行为,虽然每次单独来看可能都不构成累犯,但法官在量刑时也会综合考虑其多次犯罪的情况,可能会比初犯判得重一些。 综上所述,再犯中的累犯是法定量刑情节,而不构成累犯的再犯不是法定量刑情节,但在实际量刑中也会被法官酌情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