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签了但没交钱,这样的合同生效吗?
最近和房东签了租房合同,但是因为一些突发情况暂时还没能交钱。现在心里有点没底,不知道这份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想了解下这种签了合同没交钱的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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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租房合同签了没交钱是生效的,但也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当租房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通常就成立了。 其次,《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的“法律另有规定”,在租房合同的情境中通常较少涉及;而“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是关键。如果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双方明确约定了付款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那么没交钱合同就不生效。例如,合同中写明“租客支付首月租金及押金后,本合同生效”,这种情况下,没交钱合同就未生效。 但如果合同中没有这样的特别约定,只要签订合同的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即使没交钱,合同也是有效的。比如,租客和房东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自愿签订租房合同,合同条款也没有违法违规的内容,即便租客还未交钱,该合同依然生效,双方都应受合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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