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还有效吗?
我租的房子合同到期了,因为各种原因没和房东续签合同,但我还在住着,也一直正常交租,房东也没说什么。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们之前签的那份租房合同还有没有法律效力呢?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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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在特定情形下合同依然有效。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租客和房东在租房合同到期后,不会特意重新签订新合同,租客继续居住并交租,房东也照常收租。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原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仍需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比如租金的支付方式、房屋的使用规定等。 不过,由于租赁期限变成了不定期,这意味着双方都可以在给予对方合理时间后,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结束租赁关系。例如,房东如果想收回房子自己住,或者租客想换个地方住,只要提前合理通知对方,就可以解除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想租赁合同的期限变成不定期,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重新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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