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续租没签合同,房东让搬出去该怎么办?
我之前租的房子到期后续租了,但没再签合同,现在房东突然让我搬出去,我很困惑。我住得好好的,也按时交房租,不知道房东为什么让我走。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哪些权利,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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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租续租没签合同的情况下,房东让搬出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应对方法: 首先,从法律关系来看,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也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们之间形成了不定期租赁关系,房东和租户双方都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需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如果房东没有明确表示要收回房子,也没有实际行动去收回房子,同时还愿意继续收你的租金,那就说明你们之间的租赁关系还在继续生效。你可以继续居住,并与房东协商补签一份书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等相关事项,这样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居住权益。 若房东确实要收回房子,且已在合理期限前通知了你,你应当配合房东的要求搬离。在搬离时,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你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也就是说,要保证房屋的基本状况良好,保持房屋的清洁,对房屋内原有的设施设备没有故意损坏等。 如果房东要求你搬离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没有提前给你合理的通知期限,或者存在其他不合理的情况,你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要求其给出合理的解释和安排。若协商不成,你还可以通过向当地的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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