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只要还了一点钱就不构成拒执罪了吗?

我之前欠了别人一笔钱,因为一些原因一直没还上,对方把我起诉了。最近我凑了一点钱还了过去,听说如果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会构成拒执罪,我就有点担心,就还了这么一点钱,会不会还是算拒执罪啊?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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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拒执罪。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的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它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的生效裁判。 判断是否构成拒执罪,不能仅仅依据是否还了一点钱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所以,如果虽然还了一点钱,但实际上还有大量的财产可以用于执行,却故意不执行剩余部分,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依然可能构成拒执罪。相反,如果确实是因为经济困难,只能偿还一小部分,并且有积极还款的态度和后续还款计划,一般不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拒执行为。总之,还钱情况只是判断是否构成拒执罪的一个因素,需要综合多方面情况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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