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失明没有抚养能力能否获得抚养权?
我是个失明的女性,现在和丈夫闹离婚争孩子抚养权。我知道自己失明后可能没什么抚养能力,但我特别想争取孩子跟我一起生活。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情况,法律上有没有可能让我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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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抚养权的判定主要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确定的。对于女方失明且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况能否获得抚养权,不能一概而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即便女方失明且没有抚养能力,原则上也是归女方抚养,这主要是考虑到孩子在幼儿期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需求。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虽然女方失明且没有抚养能力是不利于争取抚养权的因素,但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若男方存在严重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或者有虐待孩子等行为,即使女方有失明这一不利因素,法院也可能基于保护孩子的目的,将抚养权判给女方。另外,如果孩子长期和女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明显不利,也会成为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法院会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愿意和失明的母亲一起生活,这对女方争取抚养权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总之,女方在这种情况下仍有可能获得抚养权,关键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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