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想耍无赖不还钱就可以吗?拒执罪是怎么回事?

我借给别人一笔钱,对方到期了却耍赖不还。我去法院起诉,胜诉后对方还是不还钱。我就想知道,如果他一直这样不还钱,会不会构成拒执罪啊?我想了解一下拒执罪到底是怎么界定的,要是对方真构成拒执罪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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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也就是大家说的拒执罪,指的是行为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法院都判了让你还钱,你有能力还却故意不还,还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那就可能构成拒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比如在一些案例中,被执行人明明有存款、房产等财产可以用来还钱,但却把财产转移、隐藏起来,导致法院判决无法执行,这种就可能构成拒执罪。还有一些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却长期躲避执行,比如接到法院通知后拒不到庭,或者明明有收入却拒绝支付欠款等行为,如果情节严重,也会涉嫌拒执罪。 另外,拒执罪的犯罪主体有几种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是公民,就是法院判决裁定规定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如果被执行人是单位,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有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妨碍执行和拒不执行的行为人,也可能被认定为共犯。 当遇到有人不还钱,经过法院判决后仍不执行的情况,债权人除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外,如果符合条件,还可以通过自诉等方式来追究对方拒执罪的责任。 相关概念: 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已生效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和单位等主体,在拒执罪中有特定的几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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