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算商品房还是住宅?
我家房子拆迁后分了套安置房,我不太清楚这安置房到底算啥性质。它和我平时理解的商品房好像不太一样,但又感觉也是用来住的。我就想知道,安置房在法律上到底算商品房,还是算住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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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楚安置房算商品房还是住宅,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这几个概念。 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简单来说,就是因为拆迁,政府给被拆迁人提供的用来居住的房子。 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期限40年、50年、70年开发的房屋,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住宅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安置房和商品房都可以作为住宅使用。 从法律角度看,安置房和商品房存在明显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商品房在市场上的交易更为自由,开发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建造房屋,购房者购买后拥有完整的产权,可以自由买卖、抵押等。而安置房的土地取得方式可能是划拨,其交易往往受到一定限制。有些安置房在一定期限内(比如5年)不能上市交易,需要满足规定条件后才能办理产权并进入市场流通。 所以,安置房属于住宅的范畴,但它和商品房有着不同的法律性质和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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