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无产权证法院如何进行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我现在遇到个麻烦事,涉及到安置房分割问题。这安置房还没有产权证,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来分割它呢?我特别想弄清楚这里面具体的法律规定,这样心里也有个底,想了解下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遵循的规则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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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安置房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对房屋所有权进行分割,而是协议分割使用权。这是因为没有产权证意味着房屋的产权归属还不明确,法院难以直接判定所有权归谁。 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如果该安置房属于共有财产,当双方协议不成时,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例如,会综合考虑各方对安置房的贡献、居住需求等因素。 要是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进行分割的,不过如果有其他特别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另外,法院在判定分割时还会遵循一些原则。比如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会优先保障这些群体在安置房使用方面的权益;按份共有原则,如果是共有财产,会根据各方出资等因素确定按份共有的比例;综合评估原则,会全面考虑安置房的地理位置、面积、用途等情况来综合评估;公平合理原则,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公正,让各方都能接受;协议优先原则,如果当事人能自行达成协议,法院会优先按照协议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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