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无产权证法院会怎么进行分割?
我和家人涉及安置房分割问题,这安置房还没有产权证。想知道如果闹到法院,法院会依据什么来分割啊?是直接平均分配,还是有其他特殊的考量呢?特别想了解在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法院具体的分割方式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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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安置房就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给被拆迁住户安置所建的房屋。当安置房没有产权证,法院在分割时,是有相应规则的。 法院分割这类安置房,一般是分割房屋的使用权 。要是这房产属于共有财产,当事人能先协商处理。要是协商达不成一致,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就是说,法院会优先考虑子女的抚养权和财产权益,同时也会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在分割过程中,法院通常还会遵循按份共有原则,如果该房产属于共有财产,法院会根据各方所占的出资比例或其他相关因素,判定各方按份共有该房产。另外,法院会综合考虑房产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面积、用途、使用价值等,对房产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其价值,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确保各方都能得到公正的待遇。一般法院会判决房子归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和另一方在这个房子所占的出资比例,对另一方进行相应价格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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