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征地补偿款是否属于工程款?
我家这边道路施工要征地,政府给了一笔补偿款。但施工方说这笔补偿款算工程款,要从中扣除。我不太理解,征地补偿款和工程款是一回事吗?想弄清楚这个补偿款到底性质是怎样的。
展开


首先,道路征地补偿款和工程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道路征地补偿款,简单来说,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比如修建道路等基础设施,征收土地时给予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经济补偿。这是对被征地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遭受的损失,包括土地本身的价值、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损失的一种弥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而工程款呢,通常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方用于工程建设的费用。这些费用涵盖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等各项成本以及承包方的利润等。它主要是基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从上述法律规定和概念可以看出,道路征地补偿款和工程款有着本质的区别,用途和性质都不同。征地补偿款是针对土地征收的补偿,与工程建设本身的费用支出没有直接关联。所以,道路征地补偿款不属于工程款。施工方不能将其当作工程款扣除。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被征地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