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受工伤是否发工资?
我现在处于试用期,上班的时候不小心受了工伤。目前还在养伤,也不知道公司会不会给我发工资。我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试用期受工伤到底应不应该发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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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试用期受工伤是否发工资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下什么是试用期和工伤。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职工并没有将试用期员工排除在外,也就是说试用期员工同样享受此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人会担心试用期受工伤,单位会不会故意不发工资。其实,只要员工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员工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准备好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一旦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员工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试用期员工受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工资,这是员工应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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