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超过二十年没过户会如何处理?
我家里有套老房子,是老人留下的,但是因为各种原因,二十多年都没办理过户。现在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会有什么后果?比如会不会影响房子的归属,对我后续处置房子有啥限制之类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首先要明确的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房产作为遗产被继承时,过户本身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不过,如果在继承过程中发生了继承纠纷,这里就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当然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意味着如果在这二十年里产生了纠纷,超过二十年才想通过法院解决,可能就无法获得法院支持了。 即便超过二十年没过户,只要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均未表示放弃继承且未分割遗产,那么各继承人对该房产处于共同共有状态,这种状态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改变。也就是说,房子依然是所有继承人共同的财产。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不过户不影响继承关系,但不过户会存在一些潜在风险。比如在房屋进行买卖、抵押等交易时,没有完成过户可能无法顺利进行。而且如果遇到房屋拆迁等情况,可能在补偿款分配等问题上也会有麻烦。 所以,为了保障自身权益,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继承人还是应该尽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简单说就是过了这个时间,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可能得不到支持。 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房产继承中就是所有继承人对房子共同拥有权利和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