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继承超过二十年没过户该怎么办?

家里老人去世留下房产,因各种原因超过二十年还没办理过户。现在想过户,不知道还能不能办,会不会有什么麻烦,具体要怎么操作,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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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产继承超过二十年没过户,依然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首先,从继承本身的性质来看,继承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也就是说,即使过了20年,继承人的继承权依然存在,房产作为遗产,只要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都有权继承。这是基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其次,关于诉讼时效问题。如果在房产继承过程中引发了继承纷争,那么诉讼时效是有限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所以如果继承人在20年内没有主张其继承权,可能会失去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继承问题的机会。不过,这并不影响继承人通过其他非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继承和过户问题。 最后,在办理过户手续方面,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继承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并申请过户,比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如果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审核无误后,就会办理过户登记,继承人随后可以领取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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