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超过20年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家里有套房产涉及继承问题,已经超过20年了。现在继承人之间出现了争议,想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但不清楚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否还会受理。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可以诉讼。
展开


房产继承超过20年,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存在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在房产继承纠纷中,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同时,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若房产继承纠纷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已超过20年,法院不会受理;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起诉,权益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这里主要针对的是物权本身的确认等情况,和单纯的房产继承纠纷中因时间过长丧失胜诉权有所不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