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学校没收充电宝并销毁是否合法?

我孩子学校把他的充电宝没收了,还直接销毁了。我觉得充电宝虽然可能在学校使用有安全隐患,但直接销毁感觉太过分了。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学校这样没收并销毁学生充电宝的行为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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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权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学校没收充电宝并销毁是否合法,需要从不同角度来分析。 首先,从财产所有权角度看,充电宝属于学生或其家长购买,学生对充电宝拥有财产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学生或其家长作为所有权人,才有权利决定充电宝的最终处置,学校没有权力直接销毁。 其次,学校通常会制定一些规章制度来保障校园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如果学校规定学生不得携带充电宝进入校园等类似规定,从学校管理的角度看,学校有权暂时没收充电宝,这类似于一种代为保管的行为。但学校的这种管理权力是有限的,只能是暂时保管,而不是取得了对充电宝的所有权,也就不能对其进行销毁等处分行为。 如果学校没收充电宝并销毁,这种行为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益。学生或家长可以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所以,学校应当按照充电宝的市场价值对学生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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