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摔断牙,学校有责任吗?


学生在校摔断牙,学校是否有责任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下面我们从不同年龄段学生和学校是否尽到管理职责这两个关键方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学生,他们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学校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不满八周岁的学生在学校摔断牙,学校要自证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比如提供了安全的学习环境、对学生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教育等,否则学校就要承担责任。例如,学校地面湿滑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导致学生摔倒断牙,学校就难以证明自己无过错,需要担责。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他们,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学生家长需要证明学校在学生摔断牙这件事上存在过错,比如学校的体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老师没有及时制止危险行为等,学校才需要承担责任。例如,学校的篮球架松动,学生在正常活动时因篮球架倒下导致摔断牙,学校显然未尽到管理职责,要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如果学生摔断牙是由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比如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将学生撞倒导致摔断牙,校外人员是直接侵权人,应承担责任;若学校存在管理漏洞,比如没有严格的门禁制度,让校外人员随意进入,学校则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总之,学生在校摔断牙,学校是否担责需看学生年龄、学校是否尽到管理职责以及是否存在第三人侵权等情况。遇到此类问题,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与学校协商解决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