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造成工伤,医疗费该怎么办?

我在上班路上遭遇了交通事故,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现在面对高额的医疗费,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是找肇事方赔偿,还是由工伤保险来支付,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也不太清楚,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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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交通事故造成工伤时,医疗费的处理是许多伤者关心的问题。下面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解答。首先,我们要明确“交通事故造成工伤”这种情况。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在处理医疗费方面,涉及到两种赔偿途径,即民事侵权赔偿(向肇事方索赔)和工伤保险赔偿。在民事侵权赔偿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你可以要求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医疗费等费用。而在工伤保险赔偿方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那么,这两种赔偿途径之间的关系如何呢?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工伤职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获得民事侵权赔偿。在实际操作中,医疗费通常遵循“填平原则”,即职工不能通过医疗费获得双重赔偿。如果肇事方已经全额支付了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一般不会重复支付;如果肇事方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先行支付,之后再向肇事方追偿。总之,交通事故造成工伤后,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合法途径向肇事方索赔医疗费,也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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