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工伤是如何赔偿的?

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赔偿是怎么进行的,比如赔偿项目都有啥,是由谁来赔,具体的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相关赔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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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应当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之后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 赔偿项目及规定如下: -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治疗必需的费用计算。如果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工伤医疗费由责任对方负担;对方负部分责任的,工伤职工提供医疗费发票复印件,工伤医疗费按规定审核,扣除统筹外费用和由对方及商业保险负担的部分,剩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对方负事故全责或部分责任但无能力支付,出具法院判决书或无偿还能力证明,工伤保险基金可支付,且医疗费发票须是原件。依据是相关工伤赔偿规定。 -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此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若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若先期垫付有关费用,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偿还;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如果交通事故赔偿的这部分费用低于工伤保险的相应费用,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上述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规定执行;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相关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 总之,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涉及多个方面,具体赔偿要依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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