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首先,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已经给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不再支付相应待遇啦,这里要注意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和工伤津贴是相当的哦。要是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事先垫付了有关费用,职工或其亲属拿到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得还给人家。 其次,要是交通事故赔偿给了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并且伤亡职工或者亲属已经领取了,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不再发了。不过呢,如果交通事故赔偿的这部分费用比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少,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得把差额补上。 再者,职工因为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除了按照前面两项处理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是可以按规定享受的。 另外,如果是因为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没办法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得按照规定给工伤保险待遇。 从具体赔偿项目来看: - 医疗费用方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要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能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停工留薪期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个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延长12个月。 - 伤残相关赔偿,如果构成伤残,一级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7、25、23、21、18、16、13、11、9、7个月的本人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五级、六级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 。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遭受工伤时能获得相应赔偿而设立的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停工留薪期: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这段时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