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可以享受医疗费双重赔偿吗?
我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现在产生了不少医疗费用,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既从交通事故责任方拿到医疗费赔偿,又享受工伤保险里的医疗费赔偿呢?主要就是想弄清楚这医疗费能不能双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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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交通事故工伤医疗费一般情况下不能享受双重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且被认定为工伤时,伤者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是交通事故赔偿已经给付了医疗费,那么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不再支付这笔费用了。这里的道理很简单,就是为了避免重复赔偿,防止有人借此获利。比如小明下班途中被车撞了,肇事方赔偿了他全部的医疗费用,之后他再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同样的医疗费,这就是不合理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会再支付这笔钱。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交通事故赔偿的数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例如,小明的医疗费用总共是5万元,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了3万元,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就会补足剩下的2万元。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医疗费通常不会双重赔偿,只是在特定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发挥兜底作用。总之,在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况下,对于医疗费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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