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先动手打人,我还手算正当防卫吗?
刚才和人起了冲突,对方突然就动手打我,我下意识就还手了。现在心里有点慌,不知道我这种情况算不算正当防卫啊,会不会有啥法律责任?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展开


在对方先动手打人,你还手的情况下,是否算正当防卫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正当防卫指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时,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对方先动手,但只是轻微的推搡、拍打等行为,而你还手时使用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暴力,对对方造成了重大损害,这种情况就可能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是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是需要承担一定刑事责任的,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判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关键在于分析防卫行为是否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以及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要是双方的冲突已经结束,你再去攻击对方,那肯定就不能算正当防卫了。所以,对方先动手打人,你还手不一定就必然属于正当防卫,要综合各种因素判断。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及时报警,由警方依据具体情节来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