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卖房隐瞒事实后违约是否属于合同诈骗?

我卖房子时隐瞒了一些房屋的真实情况,之后又违约不想卖了。现在买家说我这是合同诈骗,要追究我的法律责任。我想知道我这种卖房隐瞒事实后违约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属不属于合同诈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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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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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卖房隐瞒事实后违约是否属于合同诈骗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合同诈骗和普通民事违约行为的区别。 合同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合同诈骗罪有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而普通的民事违约行为,通常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判断卖房隐瞒事实后违约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关键在于卖方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买方财物的目的。如果卖方只是为了促成交易,隐瞒了一些房屋的小瑕疵等情况,之后因为自身原因违约,如找到了更高出价的买家等,一般应认定为普通的民事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赔偿经济损失等。 但如果卖方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履行合同,故意隐瞒房屋的重大缺陷,如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房屋已被抵押等情况,收取买方的定金、房款后逃匿或者挥霍款项导致无法返还,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一旦被认定为合同诈骗,卖方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总之,卖房隐瞒事实后违约是否属于合同诈骗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卖方的主观目的和客观行为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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