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n加几?
我在国企工作,最近听说公司可能会进行人员调整,我有点担心自己会被辞退。想了解下国企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这个赔偿里的n具体怎么算,一般是n加几呢?不太懂这些,希望能有个清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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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国企辞退员工赔偿标准“N加几”之前,我们先解释一下“N”的含义。这里的“N”指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国企辞退员工的赔偿情况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如果国企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N+1”。这里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就是我们所说的“+1”。 若国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没有合理理由就辞退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种情况下就是“2N”,并不存在“N加几”中的“加几”额外补偿情况。所以,国企辞退员工赔偿是“N加几”还是其他情况,要依据辞退的具体原因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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