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17岁发生性关系犯法吗
我认识了一个17岁的人,我俩相处一段时间后有了亲密接触。我现在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这种和17岁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是犯法的,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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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与17岁的人发生性关系是否犯法这个问题时,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法律上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这是因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在认知和心智方面尚未成熟,缺乏对性行为的有效理解和自主决定能力,所以法律给予她们绝对的保护。而17岁已经超过了这个特殊保护的年龄界限。 如果与17岁的人发生性关系是双方自愿的,且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通常是不构成犯罪的。17岁虽然属于未成年人,但一般情况下,这个年龄段的人在心智和认知上已经有了一定的成熟度,能够对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判断和选择能力。在这种自愿且平等的情况下,法律并不会将其认定为违法行为。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即便对方是17岁,也可能构成违法犯罪。比如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对方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这就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妇女”包括17岁的女性。另外,如果是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判断与17岁的人发生性关系是否犯法,关键在于是否违背对方意愿以及是否存在特殊职责等情况。在涉及性相关的行为时,一定要充分尊重对方的意愿和权利,遵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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