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未满十八岁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犯罪?
我和一个未满十八岁的人发生了性关系,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算不算犯罪。我想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犯罪,什么情况又不算,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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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未满十八岁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法律给予了特殊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也就是说,只要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该幼女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这是因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在生理和心理上尚未发育成熟,缺乏对性行为的认知和理解能力,无法做出有效的性同意。
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女性,如果是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存在强迫、威胁、欺骗等违背女性意愿的情形,同样会构成强奸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妇女”包括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女性。
此外,如果是与不满十四周岁的男性发生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果存在更为严重的暴力伤害行为,还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等其他罪名。总之,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意 愿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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