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是否属于寻衅滋事?


性骚扰是否属于寻衅滋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我们先分别了解一下性骚扰和寻衅滋事的概念。 性骚扰指的是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的与性有关的骚扰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和身体权益。 寻衅滋事则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在某些情形下,性骚扰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比如,在公共场所对他人进行性骚扰,同时伴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等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就可能符合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举例来说,在商场、地铁等公共场所,某人多次对多名女性进行言语上的性骚扰,还追逐她们,导致公共场所秩序混乱,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然而,如果性骚扰行为仅仅是私下里的、未造成严重社会秩序破坏的言语或肢体骚扰,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而更倾向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保护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受害者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或者由公安机关对侵权人进行治安处罚。 总之,判断性骚扰是否属于寻衅滋事,关键要看性骚扰行为的具体情节、发生的场合以及是否对社会秩序造成了破坏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