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东借款给公司算不算是出资?

我是公司的股东,之前借了一笔钱给公司应急。现在有人说这笔借款就算是我的出资了,但我觉得借款和出资不一样。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讲,股东借款给公司到底算不算出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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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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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股东借款给公司和出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股东借款给公司通常不算作出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出资和借款这两个概念。出资是股东为了获得公司股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投入资金或其他资产的行为。股东完成出资后,其投入的财产就成为公司的财产,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享有公司的股权,比如参与公司决策、获得分红等权利。而借款是股东与公司之间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股东把钱借给公司,公司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股东偿还本金和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这里强调的是出资应当具有明确的出资意思表示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出资形式。股东借款给公司时,并没有将借款转变为出资的意思表示,那么这笔钱就不能认定为出资。 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要将借款转化为出资,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比如公司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将借款转为公司资本,并且要进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只有完成这些法定程序后,借款才能正式转变为出资。 所以,一般情况下,股东借款给公司不算作出资,二者在法律性质、权利义务以及操作程序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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