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病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
我最近生病休了病假,发工资的时候发现拿到手的钱比最低工资还少。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合不合法呀?想了解一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要是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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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病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 首先,咱们得了解一下医疗期和病假工资的概念。医疗期就是劳动者因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病假工资呢,就是在这个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要支付给咱们的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比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那么病假工资就不能低于2000×80% = 1600元。 不同地区可能还有一些具体规定,像有的地方规定了不同连续工龄对应的病假工资比例。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等;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等,但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要是单位给的病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那就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先和单位友好沟通,说明法律规定,如果沟通不成,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医疗期: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病假工资:职工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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