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位没有产权只签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最近想买个车位,但发现这个车位没有产权,只能签协议。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这样的协议能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想具体了解下这种没有产权只签协议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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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位没有产权只签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协议本身的有效性角度来讲,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买卖双方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协议在双方之间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也就是说,从合同层面上看,协议本身可能是有效的。 其次,关于车位的产权和使用权问题。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对于车位而言,如果仅持有买卖合同但未获得产权证书,这里的“产权”实质上很多时候体现为使用权。若该使用权无期限限制,那么和有产权的情况在使用上可能没有太大差异;但如果购买的车位使用权有期限规定,比如常见的租赁形式,那么和有产权的车位就存在明显差异了,因为享有产权的车位不受使用期限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如果超过20年,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如果是签订的车位租赁协议,租赁年限超过20年且开发商不向业主声明超出年限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可以依法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最后,还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开发商把广大业主共有的车位私下卖掉,由于这些车位并非属于开发商所有,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这种情况下的车位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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